我曾认为,未经历过相同苦难的人很难共情,或者说完全不能共情。然而即使同样都是“弱势群体”,也会有“三六九等”。我无法将拥有同样性别认同的人一视同仁,因为若以此为前提,那么人们的相同点就只有性别身份,而这样的人,人与人之前千差万别。

即便同样都是“弱势群体”,群体内那些“条件优越”的人,也总是对那些“不幸运”的人太过不包容。我也曾以为,群体所遭受的一切苦难,都来自于群体之外。

人人并非全都“生而幸运”,而群体内的那些相较于其他人“幸运”的人,会在“分享”时无意伤害到那些“不幸”的人。人们普遍乐于倾听“幸运”的人,而少有接纳那些“不幸”的人。

有人说过,不管发什么东西,也无法顾及到所有人,但可笑的是,人们反而不会去“顾及”真正需要顾及的人。人们允许ta发言,但不允许有人因为ta的发言而感到不满。

无论走到哪里,逃到哪里,躲到哪里,我从未见到过和感受到过公平。

“幸运”的人不会在意那些“不幸”的人如何,因为即使他们真的伤害了那些“不幸”的人,他们还是“幸运”的。

不公来自于任何角落,处境的不同,经历的不同,遭遇的不同……

一切的苦难都来源于处境的不对等,不能与之共情的人只因没有相同的经历。

那些幸运的人,只是因为他们恰好幸运罢了,同样的,那些不幸的人,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,也并非他们不努力,他们只是恰好不幸罢了。这破世界